以上的准备都做好之后,接着就只是等四月十六日那天了。没错,就是案发当天。

  不、不,这次的案件绝对不是临时起意,这是经过长期安排、恐怖的计划犯罪。

  通常,所谓的计划犯罪,犯人最常演练的是如何避免被逮捕,要怎样做案才不会被发现

,就算被发现了,要如何洗脱自己的嫌疑——犯人绞尽脑汁想的应该是这些。

  不过,你此次犯罪计划的目的却完全不同。你一点也不避讳被逮捕,不、应该说,这所

有的计划都是在确定被逮捕的前提下拟定的。

  简单说来,野野口先生,你花这么长时间、这么多功夫要做的是动机,杀害日高邦彦的

适当动机。

  这真是惊人的想法。要杀人之前,先想好杀人动机,这恐怕是前所未闻的事吧?一直到

现在我才敢这样讲,在此之前我是多么的烦恼啊。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?这就是我的心情

写照。

  说起那卷带子,如果一开始警察就有所怀疑的话,说不定就能早点认出那是伪造的。

  不过,搜查小组并没有起疑,那是当然的。那卷带子是证明犯罪动机的重要证据,又有

谁会想到那是身为犯人的你亲手制作的呢?

  写在大学笔记及稿纸上的作品也是一样,而暗示你和初美关系的小道具更是如此。如果

那些东西足以证明你没有犯罪的话,搜查小组肯定会调整目光,进而确认物品的真伪。

  不过,事实并非如此,这些全是佐证你犯罪动机的证物。遗憾的是,现在的警察处理对

被告有利的证据时会比较严谨,处理对被告不利的证据时则倾向于宽松。了不起的是你看穿

了警察弱点。

  而你特别厉害的地方,在于你不自己言明这个伪造的动机,而要警方东查西访才找到。

如果你一开始就滔滔不绝地把动机说出来,那么,再怎么笨的警察也会觉得哪里不对劲吧。

  你巧妙地引导警方走入错误的侦查方向,不,应该说是你设下的圈套。让人以为是日高

作品出处的大量笔记及稿纸是你的,这是第一个陷阱。然后,第二个陷阱是围裙、项链、旅

行申请表,以及日高初美的照片。现在想起,当时我们迟迟找不到初美的照片,恐怕让你很

焦急。记得那时你跟我说:“请你不要在我屋里乱翻,里面有人家寄放在我这里的重要书本

。”因为这个提示,我们才在《广辞苑》里找到了日高初美的照片。你引导得真是漂亮啊!

想必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?

  就连第三个陷阱也多亏你的提示。案发后,你问日高理惠“日高邦彦的录影带放在哪里

?”理惠回答,送到加拿大去了。结果你请她行李一送回来就马上通知你,有这回事吧?

  因为这些话,我联想到日高邦彦的录影带里说不定藏着什么秘密。于是,才发现了在杀

人未遂的那晚所拍的带子。更惊人的是,这卷带子还藏在日高所著的《萤火虫》里。只要读

过《萤火虫》,任谁都会想到书中的描述与影带的画面相符,就连这个你也不着痕迹地引导

。

  说到这个,我想起事发当晚,我们相隔十年再度重逢,我向你询问日高邦彦的作品,那

时你首先推荐的就是这本《萤火虫》。你连这个都事先算计好了,真教我肃然起敬。

  让我们稍稍把时间倒回去一点,回顾一下那天的事。我说的那天,不用讲,当然是你杀

害日高邦彦的那天。

  从上述的推理,你应该也可以了解,这次的命案绝对是有计划的。不过,站在你的立场

,你不希望任何人注意到这点,你一定要让它被当作是临时起意的犯罪,因为如果不是这样

,伪造的动机就没用了。

  为了谋杀的方法,你费尽了心机。使用刀子或毒药是不被允许的,因为这样等于是公开

承认打一开始就起了杀机。那么勒毙怎么样?可是,一想到两者体力的差距,光凭自己的力

量要勒死对方妤像困难了点。

  于是你决定采取袭击的方法。用钝器从背后偷袭,等到对方倒下,再勒紧他的脖子,施

予致命的一击。

  不过,这种方法也需要凶器才成,最好能直接应用日高家现有的东西。于是,你想到了

日高平常惯用的纸镇,用那个来敲击应该没问题吧?那要用什么来勒脖子呢?对了!电话线

正好可以派上用场——在我的想像里,恐怕你当时也曾这么自问自答吧。

  不过,这时你的心里却产生了不安。做案当天,日高家的行李应该都整理得差不多了。

这样一来,有可能事先设想的凶器届时已经不在了。

  电话线应该没有问题。日高还有工作要赶,写好的稿件得传送出去,因此他不会先把电

话收起来。

  问题出在纸镇上。对写作而言,那并非不可或缺的东西,很有可能一早就被收到箱子里

去了——你连这点都考虑到了。

  如果没有纸镇的话要怎么办呢?为了避免这种情形,你心想还是得自己准备凶器才行。

  你准备了唐·贝利纽的粉红香槟。如果有什么万一,你打算拿酒瓶充当凶器。

  你刚到日高家的时候,并没有马上把那瓶香槟送出去。因为一旦交到对方手上,恐怕就

不能拿它当作凶器使用了。